幼儿园人群聚集,流动性大,接触面广,是传染病的易发场所。幼儿由于其免疫功能尚不完善,抵御各种传染病的能力较弱,是多种传染病的好发年龄,一旦发生,极易传播和流行,并可扩大到家庭和社会。为保证及时、有效地做好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校园流行传染病的组织、协调和处置
组 长: 总园长
副组长: 各园区执行园长
组 员: 各园区后勤主任、保健老师、年级组长
(二)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协助本单位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发现及报告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3、定期对幼儿园幼儿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4、负责指导幼儿园幼儿的晨检工作。
5、负责制定流行传染病知识的教育普及工作。
二、应急措施
(一)发现有常见传染病症状的幼儿,应立即通知家长将患病幼儿带到医院检查就诊。有传染病的教师不得带病上班,凡患传染病的师生须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后才能返园。
(二)幼儿园发生手足口病或其它传染病,除患者隔离外,应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同一个班级一周内连续发生2例,本班停课10天,园内一周发现10例或3个班级各连续出现2例,全园停课10天。发生其他特殊传染病,要迅速配合有关部门利用幼儿园设施对患者进行隔离,通知患病师生的家长和亲属,送经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过规定隔离期后方可返园。
(三)幼儿园对传染病人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场所要及时消毒,对传染病人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四)幼儿园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青龙中心幼儿园保健老师(疫情报告人)应当及时将发现的疫情上报区教育文体局及相关部门,并做好病人的跟踪工作。
三、传染病疫情监测
青龙幼教集团应当建立幼儿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老师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幼儿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
(一)晨检
晨检应由保健老师和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幼儿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幼儿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幼儿园保健老师(疫情报告人),幼儿园保健老师(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二)因病缺勤
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幼儿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幼儿,应当了解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保健老师。保健老师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四、突发疫情汇报及处理
(一)通讯联络组
疫情发生后,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协调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分工,做好各项预防和控制工作。并在第一时间通知幼儿家长。
(二)后勤保障组
根据疫情情况立即采取相应消毒措施、隔离措施,控制疫情蔓延。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在青龙中心幼儿园迅速开展预防传染病防治知识的正面宣传,教育师生、家长加强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三)医疗救护组
对所有发现的疑似病例,应及时送达指定医疗机构进行规范治疗。
(四)事故调查组
负责事故的调查工作,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学校已采取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态发生变化等,事故调查组听取有关方面事故报告后报区疾控中心,区疾控中心对事故做出结论,对责任事故做出处理。
(五)媒体接待组
1、事发后应对媒体,必须由应急领导小组按照上级指示及时、准确、客观公布事件进展、政府措施、公众防范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热点,对谣言和不实传言应当迅速予以澄清。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发生、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3、加强现场新闻采访的统一管理,遇新闻采访的须请其出示记者证,同时向现场指挥部报告并向上一级领导部门请示,否则不予提供有关情况。
(六)善后处理组
发生事故后,积极主动做好家长的解释、抚慰工作,协助幼儿园做好家长及事件的处理工作,消除分歧,妥善解决问题。善后处理组协助保险部门为投保幼儿做好补偿赔付工作。
五、责任追究
实施责任追究制度:事故处理后期要根据事故处理情况,依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中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惩前毖后。同时建立青龙中心幼儿园传染病安全事故处理档案并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