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青龙中心幼儿园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及时、科学、高效地处置可能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把中毒事件造成的损害降到最低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学校食堂与幼儿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和法规,结合实际,特制定食物中毒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一、组织管理
(一)成立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 总园长
副组长: 各园区执行园长
组 员: 各园区后勤主任、保健老师、年级组长
下设:通讯联络组、医疗救护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媒体接待组、善后处置组等
(二)领导小组职责
1、结合本集团实际,制定《食品卫生与集体用餐安全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制定完善的应急处理工作预案,检查、督导各部门工作的开展和实施。
2、领导、指挥应急处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之间的合作配合,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提供保障服务。
二、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宣传教育
(一)通过各种宣传手段普及食品卫生安全有关知识,增强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
(二)要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三)组织师生加强突发食物中毒事故的自救行为演练,各园区保健教师要定期对教职员工进行急救培训,要认真学习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时,要立即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区卫生部门,并做好中毒事故发生后的救援保障工作。
三、食物中毒安全预警长效化
(一)幼儿园要坚持不懈地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及时消除食堂卫生死角,保持校园的卫生整洁。做到经常检查,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并把保障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工作重点,从宣传教育、预防措施、物资保障等环节着手,制定食品卫生安全和疾病预防预案。
(二)把好食品验收、进货关,规范食品操作,提高警惕,防范可疑分子作案,把预防食物中毒事故作为安全工作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
四、快速有效的应急反应
突发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具体操作如下:
(一)通讯联络组
1、同一时间段内发现三人以上呕吐等食物中毒现象时,相关人员负责在第一时间拨打120请求救助,同时将事故情况口头报告上级部门。
2、在1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报区教育文体局。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性质、危害程度等。
3、在第一时间通知幼儿家长赶赴医院协助救治。
4、根据“救人第一”的指导思想,充分利用本园现有的一切宣传工具(广播、闭路电视、室内音响设备)向师生通报,要求各班教师做好本班幼儿的中毒病情观察工作,发现类似病情第一时间向食物中毒小组汇报。
(二)医疗救护组
1、第一时间开展自救,对中毒人员进行初步的紧急处理。[食物中毒一般可分为细菌性(如大肠杆菌)、化学性(如农药)、动植物性(如河豚、扁豆)和真菌性(毒蘑菇)食物中毒。食物中毒既有个人中毒,也有群体中毒。其症状以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为主,往往伴有发烧。吐泻严重的还能发生脱水、酸中毒,甚至休克、昏迷等症状。在急救车来到之前,可以采取以下自救措施:
(1)催吐:对中毒不久而无明显呕吐者,可先用手指、筷子等刺激其舌 根部的方法催吐,或让中毒者大量饮用温开水并反复自行催吐,以减少毒素的吸收。如经大量温水催吐后,呕吐物已为较澄清液体时,可适量饮用牛奶以保护胃黏膜。如在呕吐物中发现血性液体,则提示可能出现了消化道或咽部出血,应暂时停止催吐。
(2)导泻:如果病人吃下去的中毒食物时间较长(如超过两小时),而且精神较好,可采用服用泻药的方式,促使有毒食物排出体外。用大黄、番泻叶煎服或用开水冲服,都能达到导泻的目的。
2、在120救护车到达后,配合医务人员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护送中毒人员去医院救治。
(三)现场保卫组
1、现场保卫组立即赶赴现场维持秩序,控制可疑人员,调查情况,分析是否有人为投毒的可能,必要时报请公安部门介入并对中毒现场进行隔离和戒严。
2、设置警戒线,实施事故现场保护,安排人员维护现场秩序,劝退围观人员,避免拥挤和混乱。配合公安、卫生部门施救,防止事态扩大,造成严重损失。
(四)后勤保障组
1、中毒事件发生后,应立即封存现场及可疑食品、原料、工具、设备、容器、餐具等,追查食品及原料的来源,对病人的吐泻物及可疑食品进行取样,送上级疫检部门检验。
2、保障抢救机动车辆、医疗、消毒、抢救工具等抢救物资、用品到位,保障抢救必需品及时供应。
(五)媒体接待组
1、事发后应对媒体,必须由青龙中心幼儿园应急领导小组按照上级指示及时、准确、客观公布事件进展、政府措施、公众防范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热点,对谣言和不实传言应当迅速予以澄清。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发生、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3、加强现场新闻采访的统一管理,遇新闻采访的须请其出示记者证,同时向现场指挥部报告并向上一级领导部门请示,否则不予提供有关情况。
(六)善后处置组
1、学校要立即组织教职工组成陪护人员队伍,由陪护人员负责陪护。并填写《食物中毒个案调查登记表》(附后)。
2、及时与中毒幼儿家长、教师家属联系,并做好思想工作及善后处理工作。
五、责任追究
(一)对因责任事故造成重大伤害的,分清责任,按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对责任人追究行政责任。有关责任人的行为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园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区教育局及时将整个事故的基本情况、原因、责任追究、处理结果等上报市教育局和区安监局等,并通报各幼儿园。同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资料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