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证集团内房屋、场地、家具、玩具、生活用品以及体育器械
的使用安全,定期由专人检修,避免摔伤、烫伤、走失、触电、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二、定期向家长及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定期检查园安全措施的落实
情况。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要经常化,要将安全教育渗透到教育活动中去。
三、认真贯彻有关食品卫生规定,严防食物中毒。要建立幼儿就餐
管理制度,并由经办人每餐予以鉴字备案。
四、药物必须妥善保管,放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吃药时必须认真
核对,剧毒药品要专人管理,并放置在幼儿不易接触的地方。药物一定要专箱专人负责。
五、稀粥、菜汤、开水等要放在安全的地方进行降温处理后方能给
幼儿饮用。
六、幼儿厕所、盥洗间地面保持清洁干燥,洗手水或洗涤水用前先
放冷水,再放热水,防止出现烫伤。
七、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并且要放在成人知道的地方。灭火器
要定期检查、更换。
八、放学后应有专人检查门窗、水管、电灯、录音机,拉电闸。要
灭炉火、锁门,防止意外事故。
九、不准私自带幼儿去厨房、配电间等不安全的地方。
十、要建立健全幼儿接送制度。传达室门卫人员、带班教师要把好
大门,工作时间不能脱岗或干其它事务。传达室内应设有电话、时钟,并有值班记录。
十一、外来人员不得随意来园,不得进班,有事可在传达室等候接待。
十二、对园(班)内出现的事故,要进行分析研究,做好记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根据情节大小进行相应处罚。
十三、工作人员要保证幼儿的行为安全,出现情况应及时汇报,不得延误。
十四、电源插座应放在1.7米以上地方,电门开关最好是拉绳。门锁,插销应安装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
十五、如果出现重大责任事故,当事人三年内不准评优、工资晋级、职称晋级,提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