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云分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根据《幼儿园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为了学生、教职工身体健康和幼儿园的正常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工作制度要求,开展幼儿园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二、成立幼儿园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小组,指定保健老师担任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各班级的老师为成员,开展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三、疫情报告工作组工作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本园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2、疫情报告人负责本园内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因病缺课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
3、协助医疗单位对本园发生的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区教育局与卫生局对幼儿园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检查;
4、负责组织开展对本园全体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5、幼儿园园长是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四、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程序
(一)幼儿园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
幼儿园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监测制度。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进行记录。
1、晨检由保健老师对早晨到园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幼儿园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各班级的老师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幼儿园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二)幼儿园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1、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 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幼儿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幼儿园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报告方式
出现符合《天宁区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指南》中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必须以如下方式向区教育局 及区疾控中心报告
1. 电话上报疫情:必须2小时内电话报告。
2. 区教育局教育科电话:69660650
区教育局计财科电话:69660626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话:85357326 81682337(值班)
2.邮箱上报表格:同时发送至教育科邮箱(tnybqkwb@{域名已经过期}计财科邮箱( tjujceczedu.gov.cn)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邮箱({域名已经过期})。
①如为呕吐腹泻疫情应发送《呕吐腹泻病例登记表》。
②如为流感样疫情应发送《流感样病例登记表》
③其它疫情发送《学校传染病登记表》
填表说明
1.邮箱上报的表格所有项目必须填写完整、如实填写,
2.一起疫情单独填写一张表格
(一起疫情是指从首发病例起到最后一例病例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