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部门:工程部 责 任 人:吴强 制度编号:5C—013
1、除虫灭害工作由专人负责,其他职工配合其工作。
2、定期开展除虫灭害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鼠类、蚊、蝇、蟑螂等聚集和孳生,并有记录。
3、定期检查防鼠、防蝇等卫生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转。
4、对已产生有害虫物的场所,采取紧急措施加以控制和消灭,防止蔓延和对食品的污染。
5、杀灭有害动物,查明其来源,彻底消除隐患。
6、除虫灭害工作不得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进行。
责任部门:工程部 责 任 人:吴强 制度编号:5C—013
1、除虫灭害工作由专人负责,其他职工配合其工作。
2、定期开展除虫灭害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鼠类、蚊、蝇、蟑螂等聚集和孳生,并有记录。
3、定期检查防鼠、防蝇等卫生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转。
4、对已产生有害虫物的场所,采取紧急措施加以控制和消灭,防止蔓延和对食品的污染。
5、杀灭有害动物,查明其来源,彻底消除隐患。
6、除虫灭害工作不得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进行。
![]() ![]() |
版权所有:常州市天宁区紫云幼儿园 技术支持:常州万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