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部门:人事部 责 任 人:万华 制度编号:5C—009
1、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参加卫生知识培训,食品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体检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上岗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专间内操作还需戴口罩),头发不外露,无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手表、戒指、佩带饰物等。操作前,应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还应进行手消毒。
2、建立晨检制度,发现发热或腹泻情况时,应立即报告有关主管人员,并应立即离岗就诊,待恢复健康或诊断明确才能重新上岗。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人员,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3、工作服定期换洗,保持清洁,一旦脏污,随时更换;冷菜间等专间操作人员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工作服,勤理发,勤剪指甲。
4、熟练掌握本岗位的操作规程,遵守本岗位卫生制度。
5、专间操作人员进出专间时,应及时更换专间专用工作衣帽。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操作无关的工作。
6、切实落实五常责任分解职责,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能带入食品处理区;在食品处理区内不能吸烟、吃东西及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保证责任区域内卫生整洁。
7、上厕所前,均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需清洗的工作服应放在食品处理区之外。遵守员工仪表仪容制度,大方整洁。